為了更好地回顧民盟的光輝歷史,,迎接中國民主同盟成立80周年暨蚌埠民盟組織成立70周年,特編輯《回顧歷史,,展望未來》系列專欄,,以此紀念民盟先賢,展示民盟先進人物事跡,,使廣大盟員以盟為榮,,攜手前行!
史良
——民主戰(zhàn)士,、婦女領袖
史良(1900年3月27日-1985年9月6日),,字存初,中國當代法學家,、政治家,、女權活動家、社會活動家,,中國民主同盟第四,、五屆中央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首任部長,。
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曾任常州市學生會副會長;九一八事變后,,聯(lián)合各種婦女團體成立上海婦女界救國會,,并擔任理事;1936年任全國各界救國聯(lián)合會常務委員,;因參加與領導抗日救亡運動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為歷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生前曾擔任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司法部部長、民盟中央主席,。1985年9月6日去世,,享年85歲。
人物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史良,,出身于世代書香之家,,自幼秉承了父親倔強的品格和母親干練的氣質。14歲進入武進縣立女子師范附小讀書,。入校前跟隨父親習字讀書,,就已萌發(fā)了初步的民族意識和愛國思想。
1919年史良參加“五四運動”,擔任常州女師同學會的會長,,被推為省立第五中學,、常州南師和女師三校學生聯(lián)合會的副會長兼評議部主任,參加了學界聯(lián)合會,;1922年暑假史良從武進女師畢業(yè)后,,進入上海法政大學學習法律,;1925年在參加“五·卅運動”時被捕,,一天后被釋放。隨后主編名為《雪恥》的刊物,,宣傳民族獨立,,反對列強侵略;1926年在法政大學就讀期間,,史良參加了該校學生反對校長只重金錢不管教學質量的斗爭,,使校長理屈詞窮,隨之組成護校團,,脫離法政大學進入上海法科大學,,史良成為董康的得意門生。
律師生涯:
史良1927年從上海法科大學法律專門部畢業(yè),,因為是私立大學,,拿不到律師證書,被分配到南京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員養(yǎng)成所工作,,她的上司是國民黨清黨委員會的重要官吏,,生性倔強正直的史良非常憎惡他,兩人處處對立,,不久史良就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捕入獄,。在獄中史良目睹了一些慷慨就義、寧死不屈的共產黨人,,也看到了舊中國監(jiān)獄對待犯人的非人道罪行和國民黨反動派的種種黑暗,,兩個月以后,她的父親通過董康請蔡元培出面,,才把她營救出來,。
1930年,史良到青島國民黨特別市黨部任訓政科主任,,半年以后回到上海,。同年上海法科大學改名上海法學院并經(jīng)教育部批準立案,史良也已領到了律師證明,。
1931年開業(yè)任律師,,任上海律師公會執(zhí)行委員,還加入了共產黨設在上海的外圍組織"革命人道互濟總會",任該會律師,,任期內辦理多起營救鄧中夏,、任白戈、熊瑾玎,、方知達等中共地下黨員的案件,。
此外,史良還辦理了不少的婦女案件,,其中比較多的是婚姻案件,。在辦理婦女案件的過程中,她了解了當時中國婦女所承受的壓迫,,尤其是像1927年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一文中提出的女子除了與男子同受政權,、族權、神權三種權力的支配以外"還受男子的支配(夫權)"這樣沉重的殘酷壓迫,。這些親眼所見的一樁樁實例正成為了她日后工作中的寶貴資料,,促使她進一步認識到一個社會只有婦女解放了,才能稱得上是真正解放的道理,。
抗日救國:
“九·一八事變”后,,日本帝國主義鯨吞中國東北三省,并加緊侵略活動,,企圖把華北地區(qū)變成它的殖民地,。國民黨政府一面推行對日不抵抗政策,一面加緊反共進行內戰(zhàn),。
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發(fā)表了《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號召全國團結起來,,停止內戰(zhàn),,一致抗日。史良是上海婦女界救國會發(fā)起人之一,,并被推選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成立后,史良被選為執(zhí)行委員,。1936年5月31日,,全國各界救國聯(lián)合會正式成立,選舉宋慶齡,、沈鈞儒等40余人為執(zhí)行委員,,史良是其中重要一員。為了推動國民黨抗日,,她曾同沈鈞儒,、章乃器,、沙千里作為救國會的代表,到南京請愿,,并積極參加抗日救亡的宣傳活動,。國民黨政府實行“攘外必先安內”的方針,于11月22日逮捕了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王造時、史良,,制造了震驚中外的“七君子”之獄,。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獄中拒絕敵人的誘降陰謀,,堅持愛國無罪的正義立場,直到七七事變,,抗戰(zhàn)開始后,,在全國人民的聲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后來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約翰·杜威等國際友人也參加了援助,,才被宋慶齡、何香凝,、胡愈之等營救出獄,。
抗日戰(zhàn)爭期間史良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且是國民參政會憲政期成會中唯一的女性,,為要求國民黨政府實施民主和保障婦女權利進行了不懈的斗爭,。她力爭在憲法上明文規(guī)定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的權利。比如在爭憲政方面,,她堅持要爭男女之間的平等權利,,提出不僅要在憲法“總綱”中明確規(guī)定男女平等的事實,并且要在“國民大會”這一章中寫入婦女代表名額不少于15%,。“這是前人未曾提過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舊社會為婦女爭權到如此地步,實在是一種創(chuàng)舉,。”并建議婦女工作者要到基層去,,到城市、到鄉(xiāng)村的婦女群眾中去,,進行有關參政的宣傳教育,。
在漢口和重慶,,史良擔任了新生活運動促進會婦女指導委員會委員兼聯(lián)絡委員會主任,她用聯(lián)絡委員會的名義,,廣泛聯(lián)系和團結各地婦女團體和社會中上層婦女,,為擴大和加強婦女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她和文化事業(yè)組組長沈茲九,、訓練組組長劉清揚一起,,遇有重要事情,都與中共南方局婦委書記,、陜甘寧邊區(qū)各界婦女聯(lián)合會駐重慶代表團團長鄧穎超等人商量,。她們支持和依靠會內的秘密黨員和進步青年,在農村,、工廠和報刊上開展抗日宣傳教育,,貫徹黨發(fā)動群眾,堅持抗戰(zhàn)的方針,。
民盟生涯:
為了對抗蔣介石的獨裁統(tǒng)治,,1941年3月19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救國會為顧全大局沒有加入,。直到1942年史良才隨救國會集體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
1945年9月中國民主同盟重慶市委員會成立,史良當選市委委員兼組織委員,。1945年11月,,在中國民主同盟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史良被增選為民盟中央委員、民盟中央常務委員,。1953年開始擔任民盟中央副主席,,1979年10月,在民盟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民盟第四屆中央委員會主席,。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毛澤東主席、周恩來副主席到重慶,,同蔣介石談判,,達成了“雙十協(xié)定”,決定舉行由各黨派參加的政治協(xié)商會議(簡稱“舊政協(xié)”),,共商國是,。史良擔任中國民主同盟代表團的顧問,她和民盟其他領導人一道,,同中國共產黨密切合作,,為爭取民主、反對獨裁,,爭取和平,、反對內戰(zhàn)進行了斗爭,。舊政協(xié)會議以后,史良回到上海,,繼續(xù)執(zhí)行律師業(yè)務,,同時積極參加民主革命活動。
1947年10月,,國民黨政府宣布民盟為非法團體,,迫使民盟停止公開活動;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開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同中國共產黨緊密合作,為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和驅逐美帝國主義的勢力為中國而斗爭,。史良因當時處境不能離滬赴港參加,,曾委托赴港參加全會的沙千里代表她出席。隨后她根據(jù)民盟總部決定,,在上海建立了民盟華東執(zhí)行部,,并擔任華東執(zhí)行部主任。在白色恐怖下,,史良從事民盟的地下工作,,在宣傳民主、保護民盟組織,、聯(lián)系群眾等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上海解放前夕,,國民黨搜查了她的住宅,,并密令逮捕她,在這危難時刻,,上海解放了,,史良才免遭毒手。
婦女領袖:
1949年6月,,史良到北平,,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簡稱“新政協(xié)”)的籌備工作。當時,,周恩來就新政協(xié)委員名單的酌定問題,,征求史良的意見,史良指出:“舊政協(xié)我沒有參加,,基本上沒有婦女代表,,我希望新政協(xié)能夠注意到婦女代表名額。”這一點足以表明她對婦女權利的爭取,,以及對新政協(xié)的美好希望,。9月,,她以民盟代表的身份參加了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并被選為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10月1號,,新中國成立,史良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此刻她以作為一名中國人而驕傲,。
新中國成立后,史良歷任司法部部長和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還被選為全國婦聯(lián)執(zhí)行委員,、副主席,全國政協(xié)常委會委員,、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史良要求建立新的律師制度和公證制度,,還提出建立人民陪審員制度,。此外,作為中國婦女界的代表人物,,她傾注大量心血,,參與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廢除了包辦強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為廣大婦女做了一件大實事。
1950年《婚姻法》頒布后,,史良親自到下面檢查《婚姻法》貫徹執(zhí)行的情況,,及時提出應該重視解決的問題,建議法院設立婚姻庭,,由婦女擔任庭長,。
此外,史良還很注意聯(lián)系和團結各階層的婦女,,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建設,。她關懷文教界、科技界的女知識分子,,經(jīng)常反映她們的意見和要求,;她與工商界婦女人士和家屬促膝談心,鼓勵她們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參加社會政治活動和勞動;她常寄語海外舊友,,希望早日實現(xiàn)祖國統(tǒng)一大業(yè),。她還為加強中外婦女的友誼,保衛(wèi)世界和平進行不懈的努力,。她曾率領中國婦女代表團參加亞非婦女會議,,參加國際民主婦女聯(lián)合會理事會,先后訪問了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斯里蘭卡等國家,并多次接待來中國訪問的外國婦女代表團和其他外賓,。她向外國朋友介紹新中國婦女的工作,、生活和為社會主義建設做出的成就,介紹中國婦女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戰(zhàn)爭的意愿,,并同她們交流婦女兒童工作經(jīng)驗。她與不同國家,、不同對象,,廣交朋友,增進友誼,,深受外國朋友的歡迎,,為擴大國際婦女統(tǒng)一戰(zhàn)線,發(fā)揮了重大作用,。
晚年生活:
史良在人民共和國度過了36個春秋,,她銘記自己解放前說過的人民是主人?官吏是主人的公仆的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祖國服務,嚴于律己,,自奉甚儉?
解放后,,她將自己在1948年承辦一件大遺產案獲得的上海十余幢房屋報酬全部獻給國家,另一棟三層樓的60余間房屋撥給民盟上海市委作辦公用,。
1985年9月6日,,史良因病逝世,享年85歲,,身后沒有給親屬留下任何遺產,。
主要成就
民主革命:
史良在執(zhí)行律師職務期間,做了不少有利于民主革命的工作,,曾冒生命危險,,營救一些受國民黨政府迫害的共產黨員和進步人士,,例如賀干臣(化名王文明)、賀學庠(化名王瑞卿),、熊瑾玎,、鄧中夏、任白戈,、陳卓坤,、方知達、吳仲超,,左翼作家艾蕪等人,。
史良是著名的上海抗日救亡運動領袖“七君子”之一,,參與上海婦女界救國會,、上海文化界救國會、全國各界救國聯(lián)合會,、中國民主政團同盟,、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的籌備成立,。在上述歷史進程中,,她為民族、民主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
奠定法制:
史良對建國后的法制建設有奠定基礎之功,,在1950年的第一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上,她作了《關于目前司法行政工作報告》,,指導各地除設法庭或審判組外,,還設立值日室、問事處,、法醫(yī)檢驗和執(zhí)行,、統(tǒng)計、檔案等機構,,以便民眾訴訟,。此外,該報告還強調法紀宣傳和建立新的律師和公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大法《婚姻法》實施,,此法的修訂離不開史良之力。婦女,、兒童,、老人的權益以及婚姻的自由純潔有了一定保障。
人物評價
毛澤東:女中豪杰。
鄧穎超:史良以自己的形象樹立了共產黨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jiān)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范例,,無愧為中國共產黨的老朋友,,光榮的愛國民主戰(zhàn)士,中國杰出的女革命家,。
習仲勛: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她擔任了第一任司法部部長。當時民盟的另一位主要領導人沈鈞儒同志,,擔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他們在黨的領導下,兢兢業(yè)業(yè),,認真負責,,為建立和發(fā)展新中國的民主與法制,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做了大量的奠基和開創(chuàng)性的工作,。解放初期,天下甫定,,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國內呈現(xiàn)出一派安定興旺的景象,受到全國各族人民一致的稱贊,。史良同志在這方面所作出的貢獻,,是有口皆碑的。
在新中國成立60周年系列活動中,,“60年中國影響力女性”評選時,,史良的名字赫然在上。
后世紀念
史良故居:
位于常州鬧市區(qū),,和平北路122號,。原最東面的頭進,因和平南路拓寬被拆除?,F(xiàn)存硬山造大廳3間,,面闊9.2 米,進深8檁,,為晚清磚木結構建筑,中間以屏門相隔,,廊下明間為落地長窗6扇,,下鋪羅磚,兩邊為地板房,結構完好,。廳前天井石鋪地,,栽有花木,并設垣墻圍護,,環(huán)境清幽,。198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公布為常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
因為史良,,民盟與常州淵源深厚,常州大學是常州唯一設有法學專業(yè)的高校,,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是中國民盟與高校首次共建辦學,。常州大學的法學教育開始于1995年。經(jīng)過多年的發(fā)展,,法學專業(yè)在校生規(guī)模至2014年已經(jīng)培養(yǎng)了1000余名法學畢業(yè)生,。(特邀編輯:張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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