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1900—1985),,字存初,江蘇常州人,,中國當代法學家、政治家,、中國女權運動的先驅,。在民國時期,她是大上海著名律師,,民族救亡運動,、爭取民主運動的積極投身者,,曾因參加并領導抗日救亡運動而被捕入獄,,是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新中國成立后,,先后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任女司法部長,、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民主同盟中央主席,。她是新中國人民司法工作的開拓者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是中國婦女運動的領袖之一,。毛澤東主席曾評價她為“女中豪杰”之一,。她“生于民族憂患,死于祖國中興,,她的一生記錄了中國知識分子和中國婦女的苦難與歡欣”(鄧穎超語),。她從一個桀驁不馴的“犟丫頭”,成長為具有柔情鐵骨的“女中豪杰”,,這既有她自身內在修養(yǎng)的提升,,也和她優(yōu)秀家風家訓家規(guī)的熏陶密不可分。史良家族內部清廉的故事有許多,,值得我們今人去好好學習研究,。
史良的父親史剛生性耿直,潔身自好,,不慕功名利祿,,而是靠自己深厚的文化功底甘當一名教書匠,,憑每月 10 個銀元的薪金撫養(yǎng)一家 10 口人,過著兩袖清風,,一窗明月的清苦生活,。父親曾經讓史良從床上拉下一條被單去當鋪當了一元錢以購買柴米油鹽。在父親的影響下,,雖然他們家境清貧,,但是家風都很廉正。特別是父親的清苦生活給童年的史良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這也為她以后清廉的生活奠定了基礎,。
1927 年,史良從上海法科大學法律專門部畢業(yè),,開始走上社會,。但法科大學因為是私立大學,所以拿不到律師證書,,直到 1930 年她才領到律師證明,。1931 年她成立了律師事務所,擔任了律師,,她經手的第一場官司就勝訴了,,還拿到了 500 大洋的報酬,在當時這已經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她的父母為此也感到很自豪,。史良還任上海律師公會執(zhí)行委員,在那個“窮人打不起官司”的年代里,,她就免費為窮人打官司,,為他們爭取相同的待遇。所以,,在貧苦人民心里,,史良就是偉大的救世主。而且在那個時候,,史良的工資就已經高達 1000元大洋了,,甚至比魯迅先生的工資都還高。因為她的辦案效率高,,許多商業(yè)資本家都喜歡找她打官司,。同時她的客戶也非常有錢,有時候除了支付必要的律師費之外還會給她各種各樣的饋贈,,比如房子,、地皮、汽車等物品,,應有盡有,。但是史良最終都一一捐獻給窮人或者上交國家了,,并沒有拒為己用。由此可以看出她對名利的態(tài)度十分淡泊,。
1948 年,,史良在上海承辦“地皮大王”周純卿遺產案。當時,,周純卿的案子無比棘手,,很多律師都不敢接,只有史良愿意接手,。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查考,,史良將周純卿生前的財產理得一清二楚,最后勝訴,。周純卿的妻兒將上海南京西路的南?;▓@一幢 60 多個房間的三層樓房和十幾棟弄堂里的房子,還有一塊地皮贈予史良,,作為她的律師代理費,。如果是尋常人獲得了這筆莫大的財富,下半輩子都不用為生計而奔波了,。然而,,史良仗義疏財,將房子都捐了出去,。她的說辭是那是資產階級剝削人民的東西,,所以上交給國家是最好的選擇,。解放以后,,她把南海花園房子先送給上海民盟做辦公使用,,其他房產全部捐獻給國家,。周恩來總理曾勸史良:“你以后就掙工資了,不像解放前打官司可以有律師費,,所以還是留下一棟吧,。”但史良還是將最后一棟房子賣了。不過,,她將所得的錢財悉數(shù)分給了親屬朋友,,給每一家分了 500 塊錢,還有家里的秘書也給了,。他們曾在解放前國民黨追捕史良時受到牽連,。對史良而言,金錢只是身外之物,,能為國家出一份力才是她真正想做的,。
史良在臺灣打官司時,,人家給了她律師費是一座煤礦,還有別的官司的一些不動產,,都因為種種原因沒有了,。但是不能理解的是,作為一個大律師,,她身上的金銀首飾,,居然全都是假的。有次她去印度出訪,,項鏈第二天早上找不著了,,大家都很替她著急,說史大姐的項鏈怎么找不到了,,是很珍貴的,。史良卻說沒關系,丟就丟了,,那是個假的,。很難想象,史良去北京當司法部長,,住的房子還是花一千大洋買的張學良的弟弟張學銘家的房子,。買下來以后結果發(fā)現(xiàn),房子維修費用需要四千大洋,,然而沒錢的她就把這房子交給當時的政務院管理局,,讓他們叫人來修,所以這房子就只能算是公房,,里面的家具也是公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史良的工資很高,,是五級干部,,每月有四百多塊錢工資。她的丈夫陸殿棟是九級干部,,也有兩三百塊錢工資,,兩人工資加起來已經是很多了。但是她卻拿這些錢去接濟親屬,,每個月都給大姐 30 塊錢,,包括她家以前在上海時的黃包車夫的孩子,上大學沒有錢了,,她都要資助一下,。實際上,史良的大部分資產都用在了慈善事業(yè)上,每年她都將自己的積蓄盡數(shù)捐獻給了慈善機構,,幫助了無數(shù)需要幫助的人,。所以,“達則兼濟天下”是史良踐行的原則,。
1985 年,,史良因病逝世時,沒有給親屬留下任何遺產,。她的侄輩認為史良的首飾可能值些錢,,便提出分割、繼承的要求,。沒人想到,,這位素日端莊高貴的黨和國家領導人,所有的戒指,、胸針,、耳環(huán)、項鏈加在一起,,經鑒定也就值個 3000 塊錢,。這些在她平日里愛佩戴的一些珠寶首飾全都是一些贗品,沒有一件是真的,。其實很多人無法想象,,這樣一位品德高尚的人為何要戴贗品,難道是為了滿足自己那點小小的虛榮心,,很顯然并不如此,。后來大家才知道史良從小到大就是一位對自己要求嚴格的女性,因此對自己的穿著打扮也務必要做到精致,。只不過她常年幫助窮苦人民自己身上難以留有余錢來裝飾自己,,畢竟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地購買贗品珠寶,。史良的一輩子都在為了他人奔波,,對金錢財產不曾看重,,而她也從來不以此來標榜自己,,即使一生中經她手的金錢非常多,但她也沒有絲毫貪戀,,甚至連一件真正的首飾都沒有給自己買過,。但是這并不妨礙她成為一名值得我們尊重的女性。
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史良的一生是極不平凡的。她的一生一直在為人間公平正義而奮斗,為女性地位尊嚴而發(fā)言,。她地位尊崇卻從未被名利所束縛,,她一直都在用自己手中的財富,去做更多的好事幫助更多的人,。她留給后人的是豐富的精神財富,,她的俠肝義膽、大公無私,、清廉作風贏得了人們的贊譽,,留下了口口相傳的美名。“延陵有君子,,鐵肩擔道義為生民立命,;開國女部長,妙手著法統(tǒng)替天地正心,。”這應該是對史良傳奇一生最生動最全面的概括了,。
作者:周星 常州市文化藝術研究所助理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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